少年警訊 @ 模擬法庭

  

角色介紹

 
於模擬法庭比賽中,參加者將會擔當不同的角色如律師、被告及證人等。司法制度要有成效,法庭內各人正擔當著關鍵的角色。以下將會簡介各個角色的性質及職責:
 
i. 控方律師 / 檢控官
在刑事司法制度中,檢控人員位處重責。沒有任何決定,比是否對受疑人提出檢控的決定來得重要,因此檢控人員須時刻保持獨立自主,公正持平。除非根據案件可接納的相關證據,而控方起碼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而且提出檢控是有利於司法公正的情況下,否則不應對受疑人提出檢控。檢控人員作出決定時,亦須顧及罪行受害人的權益。

當檢控人員作出提控的基本決定後,其跟著來的責任是客觀地援引證據,並按照既定原則,堅定不移地向法庭陳述案情,以證明被告的控罪。被告人有權得到公平審訊;檢控人員應全面披露相關的材料,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ii. 辯護律師
辯護律師在訴訟案件中擔任被告的辯護人,辯護律師於刑事司法制度中同樣位處重責。辯護律師為被告辯護時須竭力保護其當事人不被判罪,除非表面證供已足夠證明被告干犯其罪行。辯護律師亦不能提供及圖謀論據或證供以協助被告於審訊的過程中獲得益處。
 
iii. 被告
被告是在法庭活動上,受原告請求或追訴的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是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控方律師正式向法院對其起訴後的稱謂。
 
iv. 證人
刑事司法制度要有成效,受害者及證人要擔當關鍵的角色。他們必須對現行制度具有信心。如要檢控干犯罪行的人,受害者及證人必須願意舉報有關罪行,並在法庭上作證。

罪行受害者關切涉及他們的案件,是合乎常理的。檢控人員會在法庭聆訊期間提供適當的指引和相關的資訊,以協助受害者和證人。受害者和證人,會不時被知會案件的進展情況,並在有必要的時候,諮詢他們的意見,或者向他們提供意見。受害者及證人出庭作證時亦須宣誓,並根據事實之全部作證。
 
v. 法官
法官的職責,就是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治,主持公義,去審判市民之間或者是市民與政府之間的糾紛。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的干預;而法官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是次模擬法庭比賽,法官除了履行審判職責外,亦擔當比賽評判的角色,按照參加者的表現進行評分,以決定勝負誰屬。另一方面,比賽評判亦會就對案件及兩隊的表現作出總結,使參加者更掌握及明白審訊的案件及司法公義等。

比賽評判會由本計劃的計劃顧問或法律界的專業人士擔任。